Polity Atlas
理论

协商正当性

这一观点认为,集体决定之所以正当,是因为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在公共协商之后能够接受它们,而不仅仅因为偏好被汇总。

比较
已附来源 · 尚未独立核实最近核实于 2026-10-01 · 修订 1 · 1 位审阅者修订历史阅读英文版

理念

正当性来自受决定约束者之间对理由的公开交换,而不仅仅来自投票或讨价还价。约书亚·科恩(Joshua Cohen,1989)和伯纳德·马南(Bernard Manin,1987)是早期的表述者。

理论

在《Between Facts and Norms》(1992)中,哈贝马斯提出了一种双轨论述:意见在非正式的公共领域和公民社会中形成,并经由各种渠道流入议会和法院,后者将其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私人自主与公共自主是同源的:公民可以把自己视为约束自身的法律的作者。

现实案例

公民议会、协商民调和类似的小型公众被用来把经过深思熟虑的公共意见输入决策,例如爱尔兰的公民议会进程。

批评

卡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发现,志同道合者之间的协商可能导致极化。批评者还指出,参与者可能不具代表性,有权势的行为者可能主导讨论,而且小型公众往往缺乏约束力。

结果

这是一种规范性标准和研究纲领,而非经过检验的机制。《大英百科全书》将哈贝马斯的理想描述为为协商式自由民主制度提供辩护。

相关

现实案例

由一名主席和 99 名随机抽选的公民组成,就宪法问题进行协商,包括关于堕胎的第八修正案。

论断

已确立CLM-0268 · 核查于 2026-10-23

乔舒亚·科恩(Joshua Cohen,1989)和贝尔纳·马南(Bernard Manin,1987)是这一观点的早期表述:集体决策的正当性取决于受其约束者之间的公共协商。[1][2]

已确立CLM-0269 · 核查于 2026-10-23

卡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在2002年提出,协商的群体往往会朝着成员最初倾向的方向转向更极端的立场,他称这一现象为群体极化。[1]

理论CLM-0271 · 核查于 2026-10-23

在《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中,哈贝马斯将民主描述为“双轨制”:非正式的公共领域形成意见,这些意见经由各种渠道渗透到议会机构中,再由后者转化为法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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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历史

  1. 2026-10-23修订 1 — Seed im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