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基本法》赋予民选工人委员会以下权力:批准企业计划和账目、制定企业规章、选举和罢免管理委员会,以及分配企业留存的积累资金。[1]
- 地点
- 参考点:贝尔格莱德,联邦首都;该制度适用于整个社会主义南斯拉夫,如今已分为七个国家
- 运行始于
- 1950
- 治理
- 参与式
- 法律地位
- 已承认
- 经济
- 合作社
- 自治程度
- 现有国家内的项目
- 在治理中使用 AI
- 否
1950年6月26日的《基本法》把国有企业置于其工人集体之下。全体雇员选举产生工人委员会,由其批准计划和账目、制定企业规则,并选举且可以罢免管理委员会。后来的改革扩大了自治,1974年的宪法修改把企业分拆为较小的“联合劳动基层组织”,由协议和社会契约加以协调。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相比,企业获得了真正的自主权,但党保持着政治控制,而且据经济学家报告,经理们主导了大多数决策。1952–79年间增长率平均约为每年6%,随后在债务和通货膨胀中陷入停滞。联邦解体后,各继承国放弃了这一体系。
时间线
使用中的机制
结果与争议
工人委员会让雇员在薪酬、福利和雇佣问题上拥有实际发言权,不过多数决策仍由管理层主导。1952—79 年间经济年均增长约 6%,此后陷入停滞,伴随高额债务、通货膨胀以及 1979 年后调整的失败。
事后分析
1974 年的改革以讨价还价、自治协议和社会契约取代了市场协调,经济学家认为这些做法往往缺乏连贯性。1991 年南斯拉夫解体后,各继承国在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放弃了自治管理。
论断
已确立CLM-0161 · 核查于 2026-10-23
已确立CLM-0162 · 核查于 2026-10-23
自治使工人和管理者比其他社会主义经济体拥有更多实际自主权,但证据表明,大多数决策由管理层主导,工人参与最多的是福利、就业和薪酬问题。[1][2]
有争议CLM-0163 · 核查于 2026-10-23
经济学家对自治在多大程度上解释了南斯拉夫后来的停滞存在分歧:埃斯特林(Estrin)指出,1974年以后企业治理薄弱,并且由议价取代了市场;而埃斯特林和乌瓦利奇(Uvalić)则认为,劳动者管理理论的解释力很小,因为社会主义特征占据主导。[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