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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终止 / 失败混合型

旧瑞士邦联(至1798年)

阿尔卑斯山区农村和城市州之间的联盟网络(传统上认为始于1291年,至1798年法国入侵时终结),除由受命使节组成的邦联议会外,没有共同政府。它将农村州的露天集会与城市的贵族统治结合起来,由各州共同统治属地,并在宗教内战中存续下来。

地点
参考地点:施维茨,1291年宪章的保存地;邦联议会曾在包括巴登和弗劳恩费尔德在内的多个城镇召开
运行始于
1291
治理
混合型
法律地位
不适用
经济
混合
自治程度
主张完全主权
在治理中使用 AI
否

背景

13世纪,乌里、施维茨和下瓦尔登的山谷社群直接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那里获得特权,并抵制哈布斯堡家族的控制。一份日期为1291年8月上旬的同盟宪章现存于施维茨;三社群在宪章中承诺互相援助,并拒绝接受外来法官。这只是当时众多类似同盟中的一个;它于18世纪重新被发现,直到1891年首次举行全国庆典前不久,才被视为瑞士的建国宪章。1891年的庆典取代了较早的建国纪念日1307年,而威廉·退尔和吕特利誓盟的传说则是后世的传统。瑞士军队在1315年的莫尔加滕、1386年的森帕赫和1388年的内费尔斯战役中战胜哈布斯堡军队,加之后续缔结的同盟,使卢塞恩、苏黎世、格拉鲁斯、楚格和伯尔尼于1353年前加入;弗里堡和索洛图恩于1481年加入,巴塞尔和沙夫豪森于1501年加入,阿彭策尔则于1513年加入,由此形成“十三州”。

治理方式

邦联并非一个国家,而是一系列相互交叠的条约。

  • 各州享有主权。 各州自行治理。瑞士中部的乡村州、格拉鲁斯和阿彭策尔每年举行由成年男子参加的露天集会(Landsgemeinden),选举官员并表决法律。城市州由议会统治:在苏黎世、巴塞尔和沙夫豪森,行会分享权力;在伯尔尼、卢塞恩、弗里堡和索洛图恩,到17世纪,日益收窄的贵族阶层垄断了官职。
  • 议会(Tagsatzung)。 各州使节每年会晤数次,通常每州派出两人,并受本州指示约束。结盟的伙伴可列席,但没有完整表决权。多数决定仅适用于共同领地事务(自1632年起不包括宗教事务);其他所有事项均须一致同意。议会几乎没有立法权,也几乎没有行政权。
  • 共同规则。 少数条约确立了共同规范:《神职人员宪章》(Pfaffenbrief,1370年)限制教会法庭和私人械斗;《森帕赫宪章》(1393年)规范战争行为;《施坦斯协定》(Stanser Verkommnis,1481年)在隐士尼克劳斯·冯·弗吕的协助下斡旋达成,规定各州有义务互相帮助镇压动乱。
  • 共管领地与属地。 各州共同征服的领土,例如图尔高、巴登和提契诺的辖区,由统治各州轮流派遣的地方长官(Landvögte)共同治理,任期通常为两年。当地居民无权参与治理。个别州,尤其是伯尔尼,也统治着大片属地。
  • 盟友。 格劳宾登(即三同盟)、瓦莱州和圣加仑城等盟友通过条约与邦联相联系。在格劳宾登,法院辖区公社(Gerichtsgemeinden)对同盟议会的决议进行表决,这一程序称为公决:最终决定首先须获三个同盟中的两个同盟多数支持,后来则须获所有公社多数支持。兰道夫·黑德将这一体制分析为近代早期民主。

经济与公共品

农村经济从混合农业转向面向出口的牛畜养殖和乳业,由村庄法人共同管理高山牧场和森林。城市依靠手工业、贸易和金融业维持生计。一种独特的“公共品”是军事力量:瑞士长枪兵是欧洲最受青睐的步兵,雇佣兵合同为州政府和显赫家族带来外国君主支付的年金,也为士兵带来薪酬。时人已认为这些年金具有腐蚀性;1503年的一项盟约曾试图禁止私人年金,但未能持久。

冲突与争端

邦联多次濒临崩溃。旧苏黎世战争(1440–1446)使苏黎世与施维茨及其盟友对立。宗教改革使各州分裂:苏黎世、伯尔尼、巴塞尔和沙夫豪森成为新教州,中部各州则保持天主教信仰;两次卡佩尔战争(1529年和1531年)以一项允许各州自行选择信仰的和平协议告终,后来又由天主教和新教联盟以及各自独立的议会加以巩固。1653年,卢塞恩、伯尔尼、索洛图恩和巴塞尔城市政府遭遇农民战争,起义被镇压,领袖被处决。1656年和1712年的维尔默根战争确定了不同宗教阵营之间的力量平衡。然而,各州也有完善的仲裁规则:联盟条约指定中立州的仲裁人,议会调解了无数争端。《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承认邦联不受神圣罗马帝国管辖。

结果

五个世纪以来,邦联使由小型共和国和公社组成的拼凑式格局得以在各大君主国之间保持独立,并形成了邦联式协商、仲裁和宗教共存的惯例。其弱点——州际分裂和心怀不满的附属领地——在1798年成为决定性因素:法国军队在附属领地革命者的支持下入侵;伯尔尼于3月陷落,随后宣布成立单一制国家赫尔维蒂共和国。拿破仑的《调停法案》(1803年)恢复了州政府,1848年的联邦国家则兼采两种传统。

制度设计的启示

  • 没有中央权力的联盟也能长久存在,前提是成员国面临共同的安全威胁并接受仲裁。
  • 地方议会民主可以与支配并存。实行兰茨格迈因德大会制度的州以领主身份统治附属领地。
  • 宗教多元可以通过制度加以确立,做法是由各领地自行选择信仰并设立独立议会,但代价是固化分裂。
  • 向国外出售安全服务会腐蚀国内政治。雇佣兵年金为政府和精英提供资金,却不受国内问责机制约束。

延伸阅读

时间线

  1. 1291年8月乌里、施维茨和翁特瓦尔登缔结互助盟约;将其视为建国文书,是19世纪对其地位的拔高。 [S1]已确立
  2. 1315年12月在莫尔加滕战役获胜后,三个共同体通过《布鲁嫩盟约》续订联盟。 [S1]已确立
  3. 1370《教士盟约》(Pfaffenbrief)限制教会法庭和私人仇斗。 [S1]已确立
  4. 1481年12月《施坦斯协定》解决了城乡危机,并接纳弗里堡和索洛图恩。 [S1]已确立
  5. 1531第二次卡佩尔战争以和平告终,各州得以自行决定信仰。 [S1]已确立
  6. 1648《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承认瑞士邦联不受神圣罗马帝国管辖。 [S1]已确立
  7. 1653针对城市政府的瑞士农民战争遭到镇压。 [S1]已确立
  8. 1798年3月法国入侵;伯尔尼陷落,赫尔维蒂共和国宣告成立。 [S1]已确立

使用中的机制

结果与争议

通过由受指示的使节组成的邦联议会、基于条约的仲裁以及对征服土地的联合管理,在约五个世纪里维持一个由主权乡村州和城市州组成、没有共同政府的联盟。乡村州保留了成年男子的露天集会。属地没有政治发言权,城市州则演变为贵族寡头政体。

事后分析

宗派分裂、对属地的排斥以及贵族城市的僵化统治,使邦联无力抵御革命法国。1798年,法国军队在属地革命者的支持下入侵,伯尔尼陷落,统一制的赫尔维蒂共和国宣告成立。1803年州级政府恢复,1848年建立联邦国家。

论断

已确立CLM-0378 · 核查于 2026-10-27

旧瑞士邦联没有共同政府:其议会(Tagsatzung)由各州特使组成,他们依照指示投票;多数决仅适用于共同管辖的领土,其他事务则须一致同意。[1][2]

已确立CLM-0379 · 核查于 2026-10-27

1291年乌里、施维茨和下瓦尔登的盟约是众多类似联盟之一;该盟约于18世纪重新发现,但直到19世纪末才被视为瑞士的建国文献,当时瑞士于1891年举行了首次联邦庆典。[1][2][3]

已确立CLM-0380 · 核查于 2026-10-27

在格劳宾登(〈三同盟〉),作为邦联的一个联系成员,其法院辖区公社会对同盟议会的决议进行表决,这一程序称为公决;兰道夫·黑德将其分析为近代早期民主。[1][2]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