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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立已附来源 · 尚未独立核实CLM-0995 · 截至 2026-10-27 · 涉及:旺格努伊河的法律人格(Te Awa Tupua) · 作者:Polity Atlas editorial team

“在1999年的《旺格努伊河报告》(Wai 167)中,怀唐伊法庭认定,按照毛利人的观念,该河是一个单一且不可分割的整体;1840年,阿蒂豪努伊人拥有整条河流;王室剥夺他们对河流的占有和控制权,以及未能保护他们对河流的rangatiratanga,均违反《怀唐伊条约》的原则。”

背景。 其中一名成员约翰·尼本反对由部族拥有自然水资源或担任同意审批机构的提议。

支持的证据

1

反驳的证据

0

尚无反证记录。

背景

Creating legal rights for rivers: lessons from Australia, New Zealand, and In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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