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
一个有私有财产和自由市场但没有国家的社会:法院、警察和防务由私人机构依据自愿契约提供。
理论
默里·罗斯巴德(《为了新自由》,1973 年)以自然权利为其奠基;大卫·弗里德曼则以后果为其奠基。两人都认为征税是强制性的,并把国家视为不必要的垄断。
现实案例
- 密涅瓦共和国(1972 年)试图在南太平洋的礁石上建立一个自由意志主义国家,数月内即被汤加终结。
- 海上家园(seasteading)提议旨在建立位于现有管辖区之外的海洋共同体。
批评
批评者质疑:没有最终的执行者,权利能否得到捍卫;不平等的财富是否会转化为不平等的司法;以及像防务这样的公共物品在没有搭便车的情况下如何筹资。
结果
所有有记录的、在无主或有争议领土上建立无政府资本主义政治共同体的尝试,要么失败,要么始终未获承认。
相关
论断
已确立CLM-0006 · 核查于 2026-10-23
罗斯巴德主张废除国家,并通过自愿交换来提供包括法院和国防在内的一切服务。[1]
修订历史
- 2026-10-23修订 2 — Seed import
- 2026-10-23修订 1 — Seed import